一、背景依據
政策背景:為規范東石鎮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秩序,強化全過程監督,保障工程質量安全,防范廉政風險,解決以往項目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流程不清晰、責任不明確等問題,結合鎮域實際制定本方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政府投資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管理規定。
二、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建立“決策有依據、流程有標準、過程有監督、責任可追溯”的工程項目管理體系,實現工程建設規范有序、質量安全可控、廉政風險嚴防、資金使用高效的目標。
(二)具體任務
1.明確鎮、鎮屬企業、村級三類工程項目的管理邊界與操作標準,統一管理規范。
2.通過分級管控、全流程閉環管理,平衡合規性與實施效率,避免流程冗余或監管缺失。
3.強化質量安全與廉政風險防控,杜絕規避招標、違規撥款、質量安全事故等問題。
4.規范資金撥付與結算審核,保障國有/集體資金安全,優先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
三、工作進展
目前《方案》已完成制定與印發,于2025年11月6日正式生效實施。
四、范圍期限
(一)適用范圍
鎮級工程:鎮直(辦)部門實施、國有資金占控股/主導地位的基礎設施、民生服務、產業發展等工程及相關貨物、服務采購。
鎮屬企業工程:由鎮經濟發展與改革辦公室牽頭參照本方案執行。
村級工程:由鎮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牽頭,按上級規定另行制定具體辦法。
其他:黨委會確定的需按本方案管理的工程項目。
(二)實施期限
自2025年11月6日印發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止;若上級政策調整,將同步修訂完善。
五、主要內容
(一)四大管理原則
集體決策、分級負責;全程監管、公開透明;合規與效率統一;部門聯動、嚴控質安。
(二)分級管理核心規范(按項目金額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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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區間 |
發包方式 |
關鍵流程 |
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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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不含)以下 |
直接委托/詢價比選(≥3家) |
附件2審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鎮主要領導簽批 |
無需監理,檔案留存牽頭部門及鎮招投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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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50萬(不含) |
詢價比選(≥3家)/邀請招標/簡易招標 |
附件3審批→部門聯審→黨委會研究同意→確定承包人 |
20萬以上需預算審核,合同明確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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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400萬(不含) |
鎮招投標中心公開招標 |
黨委會研究→公開招投標→簽規范合同→委托監理 |
市直部門備案,隱蔽工程聯合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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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萬(含)以上 |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 |
黨委會研究→市級平臺招投標→市財政復審結算 |
重大變更需重新經黨委會研究 |
(三)關鍵環節要求
1.合同管理:≥2人簽字,必要時法律顧問把關,明確質量、工期、違約責任。
2.工程變更:變更金額≤合同價20%,超10%需牽頭部門審核,超20%或5萬元以上需黨委會重審。
3.驗收結算:驗收合格后委托第三方審計,400萬以上需市財政復審,未審計不得結清尾款。
4.資金撥付:按合同節點支付,5萬及以上工程款需黨委會研究,優先保障農民工工資。
(四)組織與監督架構
組織分工:“一辦五組”(辦公室、財審組、鎮級/村級招投標領導組、監督組)各司其職,統籌協調、資金審核、招投標監管、全程監督全覆蓋。
監督機制:關鍵信息公開、較大風險項目每月巡查、季度專項督查;對違規行為通報批評或依規處分。
六、注意事項
1.嚴格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原則,本方案與上級規定沖突的以上級規定為準,與鎮以往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2.村級工程需按上級規定另行制定具體辦法,不得直接套用鎮級工程管理流程。
3.工程變更需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嚴禁擅自變更項目內容、擴大建設規模。
4.所有項目檔案(審批表、合同、驗收報告、審計報告等)需按要求留存,確保可追溯。
5.各部門需強化聯動配合,施工過程中加強安全與質量巡查,杜絕僥幸心理,防范安全事故。
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科室:東石鎮規劃建設辦
政策咨詢電話:0595-8558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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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江市東石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石鎮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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