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0330-2026-00012
- 備注/文號:晉政地〔2025〕827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8
池店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關于申請批復晉江市池店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B2—12等地塊局部調整的請示》(晉池政〔2025〕108號)及規劃報批成果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晉江市池店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B2—12等地塊局部調整》(以下簡稱“該調整”),執行中應平衡地塊需求與周邊關系、落實上位管控要求、執行技術管理規定。
二、原則同意該調整的規劃范圍:北至新城大道,西至機場連接線,東、南至九十九溪,用地面積7.22公頃。
三、原則同意該調整明確的主要用地性質及控制指標,在進行規劃審批、土地出讓或劃撥、項目開發建設時應嚴格按照該調整的圖則所具體明確的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執行。
四、該調整明確的道路、給水、污水、雨水、電力、通信、燃氣、管道等工程專項規劃的容量及接入方案應符合規范及有關部門的要求,你單位在組織編制該片區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做好系統銜接、在組織實施落地時做好預留和景觀風貌管控。
五、該調整明確的其他管控要求,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定規劃及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六、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調整或修改,應按照法定程序呈報審批。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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