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0240-2026-00077
- 備注/文號:晉政規〔2026〕1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5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晉江市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晉創業就業實施意見(2025年修訂)》經市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晉江市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晉
創業就業實施意見(2025年修訂)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2023年第27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晉江市對臺優勢,促進兩岸融合發展,切實發揮好臺灣青年(原則上為18—45周歲的臺灣青年)在兩岸交流交往中的生力軍作用,吸引更多臺灣青年來晉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具體實施意見:
一、支持臺灣青年來晉創業
(一)拓展創業領域。支持臺灣青年以獨資、合資、合伙、合作及其他投資方式,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數控一代、智能設備(技術)、社會服務、文體旅產業、技術研發、工業設計、電子商務、農業開發、物流配送、傳媒廣告、物聯網、高新技術等行業和領域創業,對于在新興領域創業且具有創新性、發展潛力大的項目,給予重點關注與扶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體旅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晉江分園區辦事處,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
(二)簡化準入條件。優化臺灣青年在晉設立企業的政務服務,對于有注冊登記指導需求的臺資企業,提供“證前輔導”服務,指定專人提供業務咨詢、流程指導、預審材料、現場指導等全流程跟蹤服務,并承諾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件的予以當場辦結,提升臺資企業準入準營便利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三)經營場地扶持。臺灣青年租賃臺青聚集區(含市國資系統企業權屬國有房產)、臺青創業就業基地、文旅街區用于設立公司或展廳,正常連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實際租賃面積給予50%的租金補助,補助面積最高不超過150平方米,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財政局、洪山文創園辦、三創園公司、五店市運營公司)
(四)設立臺灣青年“單一窗口”。依托政務服務大廳一樓幫代辦中心,為臺灣青年提供預約、線上線下幫代辦、專人配合等服務。(責任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
(五)貸款貼息扶持。臺灣青年在晉創辦臺資企業、獨資等形式市場主體(包括個體工商戶)滿1年以上,提供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貼息,按貸款實際利率的50%予以貼息,個體經營貸款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臺資企業貸款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鼓勵轄區內金融機構圍繞臺灣青年來晉創業就業需求,深化“臺e貸”“臺融易”等金融產品。(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財政局)
(六)強化生活保障。設立臺灣(三創園)人才公寓,對入駐創業基地創業的臺灣青年,可免費入住臺灣(三創園)人才公寓,免費入住期限為6個月,免租期限屆滿后經創業基地運營機構推薦,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延期,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且最多延期1次。對入駐臺青聚集區(含市國資系統企業權屬國有房產)、臺青創業就業基地、文旅街區但未入住臺灣(三創園)人才公寓、自行租賃我市房源的臺灣青年,可享受市財政按照租金15%予以補助,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財政局、經濟開發區、洪山文創園辦、五店市運營公司)
二、支持臺灣青年在晉就業
(一)實習實訓補貼。鼓勵在我市持續經營2年以上且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上的用人單位接收臺灣大學生來晉實習實訓,對來晉實習實訓1個月以上的臺灣在讀學生,分別給予博士、碩士、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補助,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6個月;給予每人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500元往返交通費補貼。同一臺灣青年來晉實習實訓只可享受一次補助待遇,對于多次來晉實習實訓的臺灣青年,按照時間先后順序只給予符合條件的第一次實習實訓用人單位補助。持有臺胞證的臺灣大學生來晉就業,與大陸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樣就業創業機會,享受同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團市委,市人社局、財政局、臺聯)
(二)鼓勵接收臺灣青年就業。支持民營企業、臺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吸納臺灣青年就業,對用人單位新招聘臺灣青年員工,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實際用工滿1年的,按每人5000元一次性給予補助用人單位。(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人社局、財政局、臺聯)
三、扶持創業基地建設
(一)鼓勵創建臺灣青年創業基地。重點加強洪山文創園、三創園、五店市傳統街區等泉州市級以上的臺灣青年創業基地建設,在晉江市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驛站設立臺灣青年創業孵化基地。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依托現有園區加以規劃建設,設立各具功能、各具特色的臺灣青年創業基地。(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團市委,市財政局,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
(二)鼓勵示范基地建設。對形成集聚示范效應的晉江市級臺灣青年創業就業示范基地,入駐5家臺資企業(均滿一年)以上,臺籍員工10人以上的,給予20萬元獎勵;入駐10家臺資企業(均滿一年)以上,臺籍員工20人以上的,給予4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財政局)
四、加大創業項目扶持
(一)扶持中小微創業項目。對投創科技型、文化創意型及動漫、設計、軟件、互聯網+等行業中小微企業的臺灣青年創業項目,推薦入駐晉江科技企業孵化器,享受支持入孵企業的各類優惠政策,引導在晉各類基金為臺灣青年中小微創業項目提供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三創園公司)
(二)優先支持各類推薦、獲獎項目。支持晉江市晉臺民間交流協會、晉江市金門同胞聯誼會、晉江市臺灣青年聯誼會、晉江市晉臺傳統武術交流協會、晉江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其他兩岸青年交流協會和兩岸高校、科研機構推薦的項目;支持參加全國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海峽杯”工業設計大賽等兩岸青年各類創意創新創業賽事獲獎的項目。(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團市委,市人社局、科技局、財政局、經濟開發區)
五、強化創業輔導服務
(一)設立專門服務機構。在晉江市人才港設立臺灣青年創業就業服務中心,在晉江市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驛站、晉江市晉臺民間交流協會等設立臺灣青年創業就業服務站(窗口)。深入推進與臺灣高等院校、技校合作交流,積極邀請臺灣青年來晉交流訪問,了解晉江創業環境和扶持政策,為來晉創業的臺灣青年提供創業前期所需的各種服務和后期企業發展所需的配套服務。(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教育局、人社局、高教發展中心,洪山文創園辦、三創園公司、五店市開發公司、五店市運營公司、人力資本公司)
(二)開設臺灣青年創業就業培訓班。鼓勵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泉州輕工職業學院等在晉高校,晉江職業中專學校、華僑職業中專學校、安海職業中專學校、晉興職業中專學校等我市四所職業中專學校以及晉江各臺灣青年創業就業基地、臺灣青年創業就業服務中心、臺灣青年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等開設針對臺灣青年創業就業的培訓班,支持各臺灣青年創業基地與高校建立創業就業實訓平臺。對臺灣青年創業就業開設培訓班,每班臺灣青年參加人數不少于10人,開班時間不少于3天,不少于20個學時,給予相關單位按受訓臺灣青年每人每天200元的補貼。(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臺聯、高教發展中心、洪山文創園辦、三創園公司、五店市開發公司、五店市運營公司,泉州職業技術大學、泉州輕工職業學院)
(三)支持示范團隊建設。對推薦或輔導臺灣青年來晉創業做出實效的示范團隊進行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泉州市示范團隊獎勵資金的,晉江市按示范團隊獲得的獎勵資金數額的20%給予配套獎勵。(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財政局)
六、鼓勵臺灣優秀人才創業
(一)鼓勵臺灣科技人才來晉創業。對符合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中基本資格條件并來晉就業創業的獲獎臺胞,以“免申即認”方式予以認定晉江市級人才,享受相應工作生活待遇。鼓勵臺灣青年在晉創辦科技型企業,支持申報我市科技項目。鼓勵臺灣地區或國際上獲得各類科技獎的臺灣青年來晉創業,實現科技成果轉化。鼓勵臺灣優秀青年用自己所擁有的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以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在晉投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人社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晉江分園區辦事處)
(二)支持晉臺科研合作。鼓勵臺灣青年專家與有關專家合作開展技術攻關、技術轉移、學術交流等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對臺科技合作項目申報泉州市臺港澳及國際科技合作專項。鼓勵符合條件的在晉臺灣青年創業團隊或創立的企業參加全國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海峽杯”工業設計大賽、“海峽杯”創新創業大賽等,按大賽相關扶持政策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
(三)擴大技能人才采認。支持直接采認四批臺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目錄,鼓勵臺灣青年在大陸參考參評專業技術資格,推動更多臺灣專業人士取得執業資格并在本市注冊執業。(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人社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晉江分園區辦事處)
七、為臺灣青年在晉生活提供便利
(一)便利臺灣青年子女就學。在晉創業就業的臺灣青年,其子女接受高中階段以下教育,按“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辦理入、轉學手續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在本市購房且持有居住證的,就讀入學時參照有房有戶對象執行,在報考晉江市高中階段入學考試時,按政策享受加分待遇。(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二)社保補貼。臺灣青年在晉創業并聘用臺灣青年的,本人及所聘用的臺灣青年可同等享受小微企業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人社局)
(三)鼓勵和支持本市購房。臺灣青年來晉創業就業可享受本市戶籍人員購房政策,符合高層次人才政策規定情形的臺灣青年,按就高原則享受相關住房補貼、補助政策。(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市人社局、住建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晉江分園區辦事處)
八、協助申請上級優惠政策
(一)支持按照《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臺灣青年就業創業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行〔2017〕29號),創建、申報臺灣青年創業示范基地。對符合省級獎勵標準的基地,積極協助相關基地,按不同檔次向省級財政申請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不同等次的獎勵。
(二)對推薦或輔導臺灣青年來晉創業作出實效的示范團隊,依照省級獎勵標準,積極協助申報不超過100萬元的相關獎勵。
(三)對符合省重點、省優秀的創業項目,協助申報評審。獲評后,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創業扶持。
(四)對符合《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的通知》(閩委人才〔2020〕4號)規定的資格條件,新引進的特級、A類、B類、C類人才,落地后幫助申請7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安家補助。
(五)對符合《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暫行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閩委人才〔2010〕2號),入選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臺灣人才項目),根據入選類型,積極協助申請300萬元(團隊)、200萬元、100萬元(個人)資金支持。
(六)對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的通知》(泉政辦〔2021〕29號)的資格條件,新引進的1—5層次人才,積極協助申請工作生活補貼。安家補助:按1—5層次,分別協助申請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15萬元、5萬元;工作經費:按1—5層次,分別協助申請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15萬元、5萬元。
(七)對符合《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委人才〔2016〕4號)規定的資格條件,新引進的全日制畢業生(含碩士、博士)及期滿出站博士后、留學學成人員等,積極協助申請企業聘用補助。按照每年碩士畢業生5萬元/人,博士畢業生、期滿出站博士后15萬元/人標準發放補助。個人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
責任單位:市委臺辦、團市委,市財政局、人社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晉江分園區辦事處
九、其他事項
(一)關于其他扶持政策。來晉創業就業的臺灣青年,對同一性質優惠政策,按照“從新從優不重復”原則享受晉江市的扶持政策,本措施規定的相關獎勵、補助、補貼政策,之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重復享受。符合條件的,可疊加申報國家、省、泉州市出臺的相關優惠政策。
(二)關于組織保障。市委臺辦負責研究、統籌、協調、指導臺灣青年在本市創業就業的重大事項、政策銜接等。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回應臺灣青年在創業就業過程中所遇訴求,持續優化服務保障體系,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三)關于專項資金。設立專項資金,并根據需要逐年遞增,主要用于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晉創業就業政策的兌現,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四)關于宣傳推廣。市委人才辦、宣傳部、臺辦,市人社局、融媒體中心、晉江經濟報等涉才部門和媒體要主動收集匯總涉及臺灣青年相關創業就業政策,通過兩岸各類新聞媒體、相關網站、微博、微信平臺和其他新媒體、各種推介渠道定期發布臺灣青年來晉創業信息,對我市臺灣青年創業和營商環境進行廣泛宣傳。
(五)關于嚴格審核。各責任單位要主動作為,提升對臺服務質量,嚴格審核把關各項優惠政策申報材料,對發現申報對象有弄虛作假騙取優惠政策的,取消優惠政策扶持資格,追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并向相關部門通報,以后不再接受其所有優惠政策申報,同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企業和個人責任。
(六)本文件自2026年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25日,由市委臺辦負責解釋,原《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晉江市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晉創業就業實施意見的通知》(晉政規〔2023〕1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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