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0240-2026-00056
- 備注/文號:晉政辦規〔2025〕2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9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晉江市推動中醫藥事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5年修訂)》已經市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晉江市推動中醫藥事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2025年修訂)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支持中醫藥振興發展的有關部署精神和上級工作要求,以及《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晉江市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晉委發〔2022〕6號)、《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晉江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市)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文〔2023〕58號)等文件精神,推動我市中醫藥事業高質量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中醫藥能力提升
(一)支持創建成果升華。支持市中醫院鞏固提升“三級甲等中醫院”創建成果,實施就地改擴建工程,在紫帽院區預留發展用地。支持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磁灶中心衛生院)夯實“二級甲等中西醫結合醫院”創建成果,走以康復醫療為特色的高質量內涵式發展路子。(責任單位:市衛健局、發改局、自然資源局、梅嶺街道、紫帽鎮、磁灶鎮)
(二)支持聯診中心建設。實體化運行市中醫聯合診療中心,支持全市高、中級職稱中醫師按照規定注冊到市中醫聯合診療中心進行多點執業,將中醫聯合診療中心打造成集“中醫診療、學術交流、傳承教育、科研創新、文化傳播”權威平臺。(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三)支持重點專科建設。支持全市醫療衛生單位中醫臨床專科爭創國家級、省級、泉州市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優勢專科、農村中醫特色專科等項目。成功爭創上述項目,上級有明確要求配套補助經費的按上級文件要求執行,沒有明確配套經費的,按照國家級、省級、泉州市級,分別補助建設資金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衛健局、財政局)
(四)支持旗艦科室建設。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支持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爭創國家級、省級、泉州市級中西醫協同“旗艦”科室建設項目,成功爭創上述項目,上級有明確要求配套補助經費的按上級文件要求執行,沒有明確配套經費的,每家一次性補助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衛健局、財政局)
(五)支持中醫閣建設。鼓勵村級醫療機構建設中醫閣,通過驗收后每家一次性補助5000元;經評審達精品中醫閣標準的,每家再一次性補助1萬元。(責任單位:市衛健局、財政局、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
二、優化中醫藥服務環境
(一)完善工作體系。市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有專人負責中醫藥疾病預防(中醫藥監督管理)工作,將中醫藥內容納入疾病預防、衛生監督、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工作。支持中醫藥學會建設,選優配強領導班子。(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二)優化準入制度。對具有中醫特色的醫療機構,提高審批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將中醫診所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承諾件改為即辦件。(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三)提升服務水平。支持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申報創建省級、泉州市級精品中醫館或示范中醫館,對成功獲得省級、泉州市級精品中醫館或示范中醫館的單位,上級有明確要求配套補助經費的按上級文件要求執行,沒有明確配套經費的,每家分別補助2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衛健局、財政局)
(四)增強就醫體驗。由市中醫醫療質量控制中心(掛靠市中醫院)牽頭,完善我市中醫藥診療規范、臨床路徑和就診流程,支持醫療機構引進中醫類智能化診療設備、提供中藥特色劑型服務,切實增強患者就醫體驗,提高患者滿意度。(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五)強化監督管理。實施醫療機構信用等級分類監管、診所診療監督系統線上監管等措施,加強對中醫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的監督管理,依法依規重點打擊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及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等違法行為。整治“下猛藥、亂開方、亂收費”行為,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中醫藥相關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管理。(責任單位:市衛健局、市場監管局、泉州市醫保局晉江分局)
(六)強化中醫質控。支持市中醫醫療質量控制中心開展工作,加強本轄區基層中醫藥服務質量的評估和監管,對執行中醫藥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合理用藥、落實核心制度等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基層醫療機構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保證醫療安全。(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三、扶持中醫藥科研創新
(一)健全協同聯動機制。科技、衛健部門建立完善協同聯動機制,將中醫藥科技發展納入本市科技發展的總體規劃,積極爭取上級中醫藥專項科研立項名額。支持中醫醫療機構、醫藥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中醫藥科研創新課題研究,加強臨床與科研融合發展,推動中醫藥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責任單位:市衛健局、科技局)
(二)設立公共創新平臺。參照我市引進公共科技創新平臺有關管理規定,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引進福建中醫藥大學在晉江設立中醫藥健康管理研究院,按照“產、學、教、研、醫”一體化定位,加快培養復合型中醫藥人才。(責任單位:市衛健局、科技局、財政局)
(三)激勵開展科研攻關。對獲得泉州市級以上的中醫藥科研項目,按上級扶持資金進行100%配套補助,對獲得中醫藥領域各級科學技術獎、專利獎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按照晉江市大力推進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相關政策進行獎勵。對聯合國內高校申報的或獲得各級(包括高校校管課題)中醫藥類科研項目立項后,每個項目予以獎勵1萬元,所在單位予以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市衛健局、科技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
(四)扶持成果轉化落地。推動相關中醫藥科研項目成果與本土養生、旅游、食品、運動器械等產業融合發展,對促成中醫藥科技成果在晉江轉移轉化,且技術交易成交金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機構,按其促成實際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獎勵(需通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技術經紀(理)人促成中醫藥科技成果在晉江轉移轉化的,按其促成實際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獎勵(需通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每人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衛健局、科技局、財政局)
四、實施中醫藥人才工程
(一)積極引進培育。支持各醫療衛生單位引進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團隊,實施中醫藥人才培養專項計劃、青年項目。在中醫藥學會設立青年委員分會。每年補助市中醫院50萬元,統籌用于市中醫聯合診療中心、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基層中醫藥指導科、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培養基地、“西學中”培訓基地開展工作。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老中醫藥專家繼承(傳承、師承)工作指導老師的單位分別一次性補助20萬元、1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基層老中醫藥專家繼承(傳承、師承)工作指導老師的單位分別一次性補助10萬元、5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泉州市級、晉江市級名中醫的單位分別一次性補助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支持建立學術傳承團隊,招收有潛力的青年人才傳承培養。(責任單位:市衛健局、財政局)
(二)推進資源下沉。推動中醫藥優質資源下沉,為基層培養更多中醫藥人才,鼓勵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積極對接上級中醫藥專家,建設“名中醫工作室基層工作站”“名中醫工作室特色巡診點”。(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三)優化激勵補助。各公立醫療單位應適當提高中醫師中醫辨證論治費的分配比例,對于新入職中醫師,從入職后第一年至第五年,所在單位100%將中醫辨證論治費直接分配給中醫師個人;從第六年起,所在單位應將不少50%中醫辨證論治費直接分配給中醫師個人。對全市公立醫療單位通過院內信息系統或互聯互通平臺開具中藥飲片(含顆粒劑)處方進行經費補助,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每張處方補助4元,市直醫療單位每張處方補助2元。(責任單位:市衛健局、財政局)
(四)細化專項措施。支持各醫療機構制定初級、中級、副高級中醫師分別開具5000張、10000張、15000張中醫處方激勵措施,制定放寬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師激勵措施等,同步將相關落實情況納入中醫藥工作考核內容。(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五、推動中醫藥產業發展
(一)推動中藥材種植業發展。對有條件的鎮、村、企業或單位開展20畝及以上的中藥材種植基地建設或輪作種植一季中藥材的,每年每畝給予500元補助,采用間作、套種種植中藥材的面積按一半計算,每個中藥材種植基地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支持有條件的鎮、村開展自采、自種、自用中藥材,種植規模達到20畝及以上的可以享受上述中藥材種植補助政策。中醫藥企業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泉州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二)支持中藥制劑研發推廣。支持各醫療機構加入泉州市中藥制劑中心聯盟。支持市中醫院與上級醫院合作,作為上級合作醫院的醫聯體單位,共享上級醫院的院內制劑。在市中醫院紫帽院區規劃建設區域中藥制劑中心。新增備案成功可以推廣的院內制劑且年銷售額不低于50萬元的,對每個品種一次性補助10萬元(每個單位當年最高補助50萬元)。支持市中醫藥學會研究推出一些常規使用確有療效的中醫協定處方,并在市中醫藥學會成員單位進行推廣使用。(責任單位:市衛健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
六、實施中醫藥傳播計劃
(一)完善傳播機制。支持市中醫藥學會開展青年中醫師培訓、名中醫經驗整理、學術交流、論壇講座,舉辦中醫藥愛好者研習班,常態化開展“六進”(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村社、進家庭、進養老機構)活動,定期制作印發中醫藥工作動態信息。(責任單位:市衛健局)
(二)建設宣教基地。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對通過驗收的,市財政按照實際投入建設經費的50%予以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衛健局、財政局)
(三)推動文化傳承。鼓勵中醫醫院與高等院校開展中醫藥文化研究工作,實施中醫藥經典普及項目。支持醫療機構深度挖掘本土中醫學術流派傳承經驗價值,開展學術觀點、診療技術、特色經驗傳承研究。支持符合申報資質的醫藥機構作為保護單位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泉州市級、晉江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傳統醫藥項目,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衛健局、財政局、文體旅局)
七、完善中醫藥投入機制
(一)持續加大市財政支持力度。在2024年中醫藥事業發展專項經費525萬元的基礎上,根據財力增長實際情況逐年增長中醫藥事業發展專項經費投入。(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衛健局)
(二)積極爭取上級項目和經費。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關于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項目和經費,市財政按照上級要求予以經費配套補助。(責任單位:市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三)鼓勵設立學科和人才基金。積極倡導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中醫藥學科和人才基金,用于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人才培育引進、科研項目保障的推動落實。(責任單位:市衛健局、民政局、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
八、其他事項
(一)除特別規定外,同一項目同一年度符合本措施中多項扶持政策條款或性質相似條款的,或是其他扶持政策條款或性質相似條款的,原則上采取“就高不重復”辦法給予認定。
(二)本措施由晉江市衛生健康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實施管理的相關規定以配套出臺的操作程序為準。《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江市推動中醫藥事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晉政辦規〔2023〕8號)同步廢止。
(三)本措施自2026年1月2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2025年1月1日起至正式實施之日符合條件的參照執行。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58202000114號
晉江政務
閩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