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29-2310-2023-00022
- 備注/文號:晉公綜〔2023〕12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3
各派出所,局屬各單位:
現將《全市公安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二十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立足實際、細化落實,全力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強產業、興城市”雙輪驅動和晉江建設高品質II型大城市貢獻更大公安力量。
晉江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3日
全市公安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二十條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各級推動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的部署要求,傳承弘揚“晉江經驗”,更好地護航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市局統籌發展和安全、活力和秩序、服務和監管,立足爭優、爭先、爭效,在貫徹落實好《泉州市政法機關進一步深化法治保護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十二條意見》和《泉州市公安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二十六項措施》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公安工作實際再推出二十條措施。具體如下:
一、想企業之所想,營造更優質的政務環境
1.設立專線專席回應企業訴求。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中心設立企業服務專線專席,實行24小時在線服務,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優化12345和公安110雙線互動機制,做好涉企投訴、犯罪線索的核查、反饋和處置工作。
2.設立專窗提供高效辦證服務。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設立“緊急商務專窗”,提供業務咨詢和企業辦事“前置輔導”。企業派員出(國)境參加重要商務活動的,提供“即到即辦”綠色通道服務,助力企業赴境外“搶訂單、拓市場”。深入開展派出所“一站式”綜合服務窗口試點工作,實現高頻公安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一窗辦、及時辦、一次辦。
3.簡化業務審批流程。推行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告知承諾制,對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人,在書面承諾并提交規定材料后,當場核發許可證。簡化民爆企業再次申請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和運輸許可證核發審批材料,將“城市、風景名勝區和重要工程設施附近爆破作業許可”“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設立”辦理時限由7個工作日壓縮至4個工作日。
4.推行“公安政務進園區”服務。推行“微車管所”進五里工業園區服務,“一站式”滿足園區企業及其駕駛員辦理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補換領和駕駛員體檢、機動車號牌補領、交通安全違法處理等業務。各派出所開展入工業園區、入企上門服務,集中辦理居住證、戶口遷移等業務。
二、急企業之所急,營造更安全的治安環境
5.強化安商護企“心防工程”。發揮非公企業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定期選派優秀民警為企業高管、行業協會、工會商會等開展法律宣講,引導企業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依法經營意識和防騙意識;制作《民營企業內部職務犯罪警示教育片》,制定《民營企業涉經濟犯罪預防指引》,提升民營企業的法治觀念、合規意識。
6.強化安商護企“技防工程”。搭建“流動警務室”,指導企業提高信息安全系統等級系數,嚴厲打擊攻擊破壞企業信息系統、竊取企業數據、損害企業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違法犯罪。織密覆蓋重點企業、工業園區和重點項目工程的視頻巡查網絡,完善“空地一體、人機結合”巡防機制,提升安全防范管理水平。
7.強化安商護企“安防工程”。依托“六守六無”平安創建機制,扎實推進平安企業、平安小區創建。發揮公安職能作用,推進智慧安防小區建設,強化出租房屋管理,深化矛盾糾紛調處,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指導建立健全保安員管理制度,并在縮短培訓周期、降低培訓費用等方面下功夫,進一步提高培訓率和持證率。
8.強化安商護企“聯防工程”。在重點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較為集中的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設立警務室,加強警企聯動和群防群治,加強民營企業周邊治安治理,維護民營企業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
三、應企業之所需,營造更暢通的交通環境
9.強化道路交通環境整治。深入推進“事故黑點微改造、秩序堵點微治理、路面勤務微創新”“三微”行動,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道路交通環境改善工作,借助科技手段,全面加強交通業態規劃、交通組織優化、交通設施完善等工作,不斷提升交通出行效率和服務水平。
10.精準服務企業交通安全。推動道路運輸企業注冊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便于企業查詢名下機動車的狀態、交通安全違法、交通事故等信息,及時查收企業交通安全風險預警提示、通報抄告、通知公告等。堅持每月走訪重點運輸企業,對運輸企業進行風險評估,通報存在隱患車輛,減少企業運營風險。
11.打通物流貨車運輸堵點。開展重點物資運輸“護航通行保障”,提高中心市區載貨汽車限重上限;延長載貨汽車通行時限,中重型載貨汽車可在夜間23時至次日7時通行,中重型以下載貨汽車除上午7時至9時、下午17時至19時兩個高峰時段外,均可正常通行;新能源載貨汽車在中心市區行駛不限行。
四、解企業之所困,營造更開放的人文環境
12.進一步放寬流動人口落戶門檻,讓其“住得下”。民營企業員工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即可申請落戶;其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隨遷落戶,能通過系統核查親屬關系的,無需再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13.進一步優化少數民族服務措施,讓其“融得入”。試點建立少數民族服務中心,統籌各有關部門資源力量聯合進駐,深入開展少數民族務工人員崗位技能培訓等服務,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督促企業做好務工人員勞動權益、食宿等保障性工作,不斷增強融入感、歸屬感。
14.進一步優化涉外人員服務管理,讓其“留得住”。開設外籍人才專窗,為我市企業外籍人才辦理簽證、居留證件等業務提供預約辦證、快捷辦證服務;依托梅嶺街道梅青移民事務服務站為來晉外商提供法律、政策咨詢服務,民警定期到服務站及有關企業與在晉外商座談,聽取意見和建議。
五、謀企業之所盼,營造更公正的法治環境
15.設立專門受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心。設立經濟犯罪案件受理研究中心(電話:0595-82030083),有序統籌全市經濟犯罪警情處置和案件受理,督導全市經濟犯罪案件規范辦理及對經濟犯罪案件研判分析和提出打擊防范對策舉措,構建統一規范受案、全程跟蹤督辦新模式。
16.強化涉企警源治理。聚焦企業經營、融資、法律、產權保護、商業秘密等風險,常態化開展預警研判工作,及時提供預警信息和防范建議,引導幫助民營企業強化風險意識,健全完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深入摸排涉企各類矛盾糾紛,聯合基層組織、綜治維穩、勞動監察、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大聯調化解力度,支持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保障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17.嚴打涉企違法犯罪。依法嚴打侵犯企業商標、版權、專利、商業秘密等各類知識產權犯罪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全力維護企業權益。依法嚴打合同詐騙、串通投標、虛開騙稅、非法集資等涉企侵企犯罪活動,依法、平等、全面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對侵犯商業秘密、侵犯知識產權及其他損害企業利益的新型、疑難、復雜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密切檢法合作,強化行刑銜接,最大程度為企業追贓挽損。
18.嚴打企業內部犯罪。推動成立民營企業職務犯罪防控聯盟,加大對民營企業內部人員侵害企業利益案件的打擊力度,重點懲治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商業賄賂等企業內部職務犯罪,對重大敏感涉企職務犯罪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做到快偵快破、快捕快訴。
19.依法規范執法辦案。落實行政檢查“無事不擾”要求,推行非現場監管機制。查辦和審理執行涉企案件或需要企業協助調查時,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發布涉企案件信息,注意維護企業聲譽,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20.規范跨區域執法協作。對涉及我市企業的跨省市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主動加強異地執法協作,跟進做好執法辦案的監督,維護我市企業合法權益。落實“快警務”機制,做快做實涉企詐騙犯罪預警勸阻、緊急止付,加強與外省地市公安機關的溝通對接、遠程協作,盡最大努力為企業挽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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