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福建省促進革命老區發展條例》規定,為落實我市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標準與重點撫恤優待對象定期撫恤標準同步增長機制,確保他們的生活水平與我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經市政府同意,從2025年1月1日起調整我市革命“五老”人員和遺偶定期生活補助標準,提高標準以2024年晉江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度為65005元,2024年度為68353元)的增長幅度(3348元)為參照基數,按照新確定的比例(革命“五老”人員為24%、革命“五老”遺偶為10%)給予增加。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標準
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本級自然增長機制的提高標準:享受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補助人員,在現行每人每月3252元定期生活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67元,調整后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3319元(詳見附件)。
二、革命“五老”遺偶定期生活補助標準
革命“五老”遺偶定期生活補助本級自然增長機制的提高標準:享受革命“五老”遺偶定期生活補助人員,在現行每人每月859元定期生活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28元,調整后革命“五老”遺偶定期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887元(詳見附件)。
三、新增經費來源渠道
本次調整補助標準所需經費由市財政預算安排。
附件:晉江市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定補金標準表
晉江市民政局 晉江市財政局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晉江市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定補金標準表
?。◤?025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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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類別 |
202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對比上年度增長幅度 (元) |
核定自然增長比例 (年) |
本級自然增長提高標準 |
現標準 (元/人、月) |
新標準 (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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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提高標準 (元/人、年) |
月提高標準 (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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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五老”人員 |
3348 |
24% |
804 |
67 |
3252 |
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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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五老”遺偶 |
3348 |
10% |
335 |
28 |
859 |
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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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1.表中“核定自然增長比例”是指實行自然增長機制時應占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增長幅度的百分比,經市財政局核定,革命“五老”人員參照重點撫恤優待對象 解放戰爭入伍在鄉復員軍人的比例,革命“五老”遺偶參照烈士子女的比例; 2.表中“現標準”根據《晉江市民政局 晉江市財政局關于調整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 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晉政民〔2025〕15號)文件規定; 3.本級自然增長提高標準從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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