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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
1.項目名稱:泉州巨創鞋業有限公司年產EVA拖鞋150萬雙項目
2.建設地點:晉江市內坑鎮(內坑品牌工業城)古蓮路370號(內坑鎮黎山村、下村村)
3.建設單位:泉州巨創鞋業有限公司
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泉州市海晟環??萍加邢薰?/span>
5.項目概況:泉州巨創鞋業有限公司擬選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內坑鎮(內坑品牌工業城)古蓮路370號(內坑鎮黎山村、下村村),主要從事EVA拖鞋的生產,生產廠房租賃“張祥謙”單獨所有的閑置廠房,租賃生產廠房位于7F生產廠房的2F(東側及東南側區域),租賃生產廠房建筑面積為6400㎡(不含宿舍)。項目總投資為50萬元,職工人數定員為40人,年平均工作300天,預計年產EVA拖鞋150萬雙。
6.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擬依托出租方現有的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廠界東側景山路的市政污水排污井,生活污水預處理后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表4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B等級標準及晉江市西北片區污水處理廠水質要求,可納入市政污水管網,對晉江市西北片區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影響不大。
(2)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EVA射出成型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凈化器處理后,外排廢氣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00mg/m3),排氣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
(3)噪聲
選購低噪聲設備;設備安裝減振墊;加強設備維護,保持良好運行狀態。項目各生產設備在廠界噪聲排放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達標排放,不影響周邊聲環境達功能區劃要求。
(4)固廢
項目固廢經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7.公眾參與情況:本評價在網絡上對本項目進行信息公開,公示期間,無人員反饋意見。
8.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泉州巨創鞋業有限公司承諾按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環評要求、環保局批復要求,合法經營,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試運營后及時對項目進行環保驗收,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
9.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10.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個工作日))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晉江市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窗口 0595-85659731。
項目二
1.項目名稱:晉江市磁灶鎮歷史遺留礦山2025年生態修復工程
2.建設地點:晉江市磁灶鎮下灶村
3.建設單位:晉江市磁灶鎮人民政府
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福建海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5.項目概況:晉江市磁灶鎮歷史遺留礦山2025年生態修復工程位于晉江市磁灶鎮下灶村,工程擬采用“場地清理、回填種植土、修筑擋土墻、排水溝、沉砂池、防護欄、設立警示標志、種植地瓜、爬藤類作物等工程、植物措施,對廢棄礦山圖斑“青山掛白”區域進行綜合治理。治理區總占地面積13313m2,扣除已自然復綠、水體保留區、道路保留區后,本次設計復墾區范圍面積8029m2(12畝),其中回填種植土3234.5m3、修筑排水溝462m、修筑擋土墻197m、沉砂池2座、警示標志3面;種植地瓜29100株,爬藤類植被298 株。
6.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施工生產廢水主要為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的清洗廢水,施工場地設定點沖洗處及隔油沉淀處理設施,將施工機械、車輛的沖洗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生產用水,禁止外排。施工中的固體廢物應及時清理并運走,建筑材料應妥善存放并用篷布遮蓋,防止雨水沖刷而造成污染。項目施工過程設置有臨時截排水溝、沉砂池,初期雨水經臨時截排水溝收集后通過沉砂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場地的灑水降塵,不外排。盡量避免在雨季開挖土方,節約施工用水;防止溢流,要搭蓋堆料工棚等,減少雨水對堆土的沖刷。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當地村莊現有污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不單獨外排。
施工期主要大氣污染物為揚塵。施工期平整土地、材料運輸、裝卸物料等施工環節均有揚塵發生。施工期在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作業前提下,項目揚塵對施工場地周圍環境空氣影響不大。
項目通過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布設施工場地、施工機械位置,時加強施工設備的維修和保養,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項目施工期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且隨著施工的結束,施工噪聲影響將停止。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工程土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置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本工程的建設,對沿線區域動植物、水生生態不會造成明顯的影響。同時項目只要及時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產生的水土流失完全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運營期
項目屬于歷史遺留損毀采礦用地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完成后可實現區域生態系統重建,改善生態環境,恢復項目所在區域土地功能,同時進行植被生態多樣性恢復。礦山生態修復工程驗收合格后,根據礦山生態修復目標,需做好后期管護工作,管護內容主要包括工程設施維護和植被養護;管護時間為3年。
工程設施維護主要對防護欄、擋土墻等設施,按照工程設計和運行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發現工程設施不正常或損毀,應及時修復或替換。植被養護主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噴水、追肥、清除雜草、防治病蟲害、補植等措施,對復綠植被進行養護。
項目屬于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程。管護期工作人員主要為附近居民,管護期工作人員生活污水依托周邊村莊現有污水收集系統收集進入晉江市西北片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不單獨外排。項目管護期植被養護的綠化用水全部經植物吸收及蒸發。因此,項目管護期無廢水產生。
管護期應加強管護過程的管理;盡量選擇風力小的天氣進行管護,補植后及時進行澆灌,以減少揚塵的產生;采取以上措施后,管護期廢氣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管護期加強管護人員的管理,管護人員禁止大聲喧嘩;經采取措施,管護期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管護過程收集的枯枝雜草、施肥過程產生的廢包裝以及管護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環衛部門定期清理。經采取以上措施,項目管護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可得到妥善的處理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7.公眾參與情況:建設單位委托本單位編制環評報告表后,于2025年10月29在福建環保網(www.fjhb.org)上刊登了項目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11月10日起在福建環保網(www.fjhb.org)上刊登了項目第二次公示,公示內容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寫內容征求意見稿和查閱環境影響報告表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和期限。兩次公示期間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均未收到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提出的意見和反映問題。
8.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建設單位作出嚴格按照審批通過的環評文件及我局批復要求,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書面承諾。
9.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10.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5個工作日))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晉江市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窗口 0595-85659731。
項目三
1.項目名稱:茂樹源年產120萬雙鞋面生產項目
2.建設地點: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西濱鎮晉新中路96號1號樓5樓
3.建設單位:泉州市茂樹源鞋材有限公司
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漳州市翰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5.項目概況:泉州市茂樹源鞋材有限公司擬投資200萬元,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西濱鎮晉新中路96號1號樓5樓建設“茂樹源年產120萬雙鞋面生產項目”,本項目已通過晉江市發展和改革局備案(閩發改備[2025]C050083號),項目生產場所系租賃泉州益發紡織有限公司1號樓5樓廠房,租賃廠房面積4000m2。項目總投資200萬元,職工人數定員為50人,項目建成后年產120萬雙鞋面。
6.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
項目洗板廢水經“混凝沉淀+砂濾”工藝污水設施處理后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外排,高濃度洗板廢水定期更換,作為危險廢物處置。外排廢水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可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排放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級標準、晉江市南港污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水質要求,通過區域污水管網排入晉江市南港污水處理廠處理。
晉江市南港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 一級A標準排放,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調墨、絲印、晾干、高頻熱壓、制版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甲烷總烴。
項目調墨、絲印、晾干、高頻熱壓、制版工序均設置密閉生產車間內,產生的廢氣經車間頂部集氣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0m高排氣筒DA001排放。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5/1784-2018)表1中的標準限值要求,即非甲烷總烴≤50mg/m3;廠區內無組織排放廢氣1h平均濃度值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5/ 1784-2018)表2排放限值,即非甲烷總烴≤8mg/m3;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執行GB37822-2019《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的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總烴≤30mg/m3;企業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5/1784-2018)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總烴≤2mg/m3。
因此,在確實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廢氣治理措施后,本項目運營期對周圍大氣環境及敏感目標影響小。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于各類生產設備,做好隔聲減噪等措施后,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以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防止設備運轉不正常噪聲異常增高,確保生產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項目廠界外50米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周邊聲環境不敏感;項目運營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不合格品、廢包裝材料經分類收集后暫存一般固廢暫存間由相關單位回收利用;墨渣、高濃度洗板廢水、廢活性炭、廢印板、原料空桶、廢菲林片暫存于危廢貯存間,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統一進行處理處置。固體廢物經及時妥善處理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7. 公眾參與情況:建設單位于2025年3月12日在福建環保網站平臺發布了第一次環評信息公示(https://www.fjhb.org/)。本次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在環評單位完成報告編制后,建設單位于2025年8月16日在福建環保網站平臺發布了環評全本信息公示(https://www.fjhb.org/),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均無人反饋信息。
8.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建設單位作出嚴格按照審批通過的環評文件及我局批復要求,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書面承諾。
9.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10.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個工作日))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晉江市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窗口 0595-85659731。
項目四
1. 項目名稱:晉江偉城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塑料花盆800萬個項目
2. 建設地點:晉江市永和鎮上宅村
3. 建設單位:晉江偉城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福建誠界環??萍加邢薰?/span>
5.項目概況:晉江偉城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塑料花盆800萬個項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永和鎮上宅村,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利用新建的自有廠房,建筑面積9583m2;主要從事塑料花盆生產,可年產塑料花盆800萬個。項目聘用職工50人,均住廠,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24小時。
6.項目運營期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
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氮、總磷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的B級標準)及泉榮遠東污水處理廠、晉江經濟開發區安東園綜合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泉榮遠東污水處理廠或晉江經濟開發區安東園綜合污水處理廠處理。泉榮遠東污水處理廠或晉江經濟開發區安東園綜合污水處理廠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一級(A)標準后外排,項目廢水處理措施基本可行。
(2)廢氣
項目生產時關閉車間門窗,造粒廢氣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后同收集的注塑廢氣經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一根15m排氣筒(DA001)排放。噴漆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水簾柜+水噴淋+除濕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設施經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在采取上述相應污染防治措施后,廢氣可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的正常社會活動造成影響較小。
(3)噪聲
經預測,項目廠界四側噪聲均可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B(A))。項目廠界噪聲均可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4)固體廢棄物
廠區、車間內均應設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設置一般固廢暫存場,廢包裝袋、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塵集中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場,綜合外售處置。建設危廢暫存間,漆渣及污泥、廢活性炭、生產廢液、廢空桶分類、分區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后交由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置。
7.公眾參與情況:本評價在網絡上對本項目進行信息公開,公示期間,無人員反饋意見。
8.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建設單位作出嚴格按照審批通過的環評文件及我局批復要求,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書面承諾。
9.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10.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5個工作日))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晉江市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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