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
2、事項類別:公共服務
3、設定依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39號)第八條
4、辦理條件:申請演出場所經營備案的,須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批準文件5、有無數量限制及分配數量的辦法:無
6、辦事程序:
受理(0.5個工作日)→決定(2.5個工作日)
7、申請材料
(1)《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登記表》原件;
(2)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消防批準文件復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8、承諾時限:
法定時限:20日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9、辦件類型:承諾件
10、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
11、年檢要求:無
12、審批決定證件:《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證明》
13、注意事項: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且提供原件校對,由窗口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
14、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595-85659038(窗口)
投訴電話: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訴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務中心網址/網上申報/表格下載:http://www.jjsp.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晉江市羅山街道世紀大道南1號
15、訴求渠道:
(1)申請人在申請公共服務過程中,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2)申請人的公共服務申請被駁回的,有權要求說明理由;
(3)申請人不服公共服務決定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公共服務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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