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泉州市和晉江市有關文化、 文物、體育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我市文化、文物、體育、旅游發展規劃、相關規范性文件和產業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事業發展,推進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文物、體育、旅游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業管理,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和旅游活動;指導推進市重點文化、體育和旅游設施及基層文化、體育和旅游設施建設。
(四)負責公共文化、體育、旅游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體育、旅游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旅游惠民工程,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旅游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管理相關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晉江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
(六)協調、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指導、推進文化、體育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推進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體育競賽工作;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九)指導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市場發展,承擔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市場經營行業監管責任,推進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
(十)負責全市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等市場的綜合 行政執法職責,承擔市委宣傳部(市網信辦、新聞出版廣電局)行政執法職責,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
(十二〉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有關其他職責分工。
1.關于動漫和網絡游戲管理的職責分工。(1)市委宣傳 部(市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出版環節動漫作品及電影動漫 節目的監管,按照網絡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游戲出版物 的網上出版發行實施監管。負責電視以及網絡視聽中的動漫 節目監管。(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3)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的行政執法。市委宣傳部 (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要加強溝通和協作,做好具體工作的貫徹落實。
2.關于民宿管理的職責分工。(1)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犖頭擬定民宿行業發展規劃;犖頭組織協調開展民宿的前期籌備指導與日常督查;負責組織開展民宿宣傳、營銷、 推介。市商務局配合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從行業管理角度擬 定民宿發展規劃。(2)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犖頭市直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民宿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二)政策法規和安全科。
(三)公共文化和藝術科。
(四)文物保護科。
(五)群眾體育科。
(六)競技體育科。
(七)產業發展科。
(八)資源開發科。
(九)市場管理科。
三、辦公地址
晉江市世紀大道文化中心四樓
四、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8:00-12:00,15:00-18:00(夏令制)
8:00-12:00 ,14:30-17:30(冬令制)
⑤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5-85681543
傳真號碼:0595-85667778
五、晉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內設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擬訂并組織實施文化、文物、體育和旅 游發展規劃,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擬定內部規章 制度,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 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政務新媒體宣傳、信 息化建設、行政后勤、信訪、督查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 系統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文體旅系統人事人才、機構編制、財務財產、政府采購、審計統計、職稱職改、文明創建、離退休干部、工青婦等管理工作。起草機關綜合性重要文稿。協調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活動。
(二)政策法規和安全科。承擔文化、文物、體育、旅游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協調重要政策性調研工作。承擔法制建設,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市場綜合執法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機關執法監督、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指導機關法律事務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公平性競爭審查工作。統籌指導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系統安全生產、應急和平安綜治等工作。
(三)公共文化和藝術科。擬訂并組織實施公共文化事業、藝術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監督實施文化公共服務標準;承擔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管理、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工作,指導文化館、圖書館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安全工作。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晉江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組織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公共數字文化以及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擔鄉村文化振興和文化幫扶相關工作。指導文化行業社會組織業務工作,負責文化藝術領域的對外交流。
(四)文物保護科。擬訂并組織實施文物保護、博物館 發展規劃;管理、指導全市文物、征集、申報、開發、利用 和博物館工作;指導、監督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工作。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相關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文物裝備技術提升。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工作。指導、監督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文物保護維修和合理利用等業務。承辦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并推動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文化生態保護區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承擔文物統計和市文物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依法承擔文物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文化遺產領域的對外交流。
(五)群眾體育科。擬訂全市群眾體育、全民健身工作 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指導和推動群眾性體育活動;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開展農村體育、社區體育、行業體育、少數民族和殘疾人體育;制定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和管理體系;負責全市群眾體育項目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工作;指導群眾體育設施的建設工作和安全工作;指導全市性群眾體育賽事活動。負責組織參加泉州市級以上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指導體育行業社會組織業務工作,負責群眾體育領域的對外交流。
(六)競技體育科。擬訂全市體育競賽政策和工作計劃;負責全市青少年體育項目設置與布局,各級各類訓練基地工作;開展全市青少年業余訓練,指導市少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特色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后備人才培養和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參加泉州市級以上青少年體育競賽;組織協調全市綜合性運動會;負責組織承辦青少年及專業體育賽事;指導市運動隊的訓練、競賽和隊伍建設;做好運動員、裁判員等級的日常管理;負責推動職業體育俱樂部發展。指導體育水平考級考段工作,負責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領域的對外交流。
(七)產業發展科。擬訂并組織實施文化、體育、旅游 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承擔文化、體育、旅游及相關產業的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化、體育、旅游產業發展。指導、推進文體旅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文化、體育和旅游產業園區、基地(單位、項目)和區域性特色文化、體育和旅游產業群建設。負責申報上級文化、體育、旅游產業專項管理資金和文化、體育、旅游產業示范基地等文體旅產業相關項目。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體育彩票宣傳、銷售及信息統計工作。
(八)資源開發科。統籌開展文化、體育和旅游資源普查。擬定并組織實施旅游等相關專項規劃。組織指導全市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紅色旅游等發展,推進全域旅游。統籌實施和指導八級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指導文化、體育和旅游產品、旅游商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和工作,指導文化公園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和旅游整體形象、品牌的打造提升,開展重大促銷、節慶或會展活動;指導旅游行業社會組織業務工作,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宣傳推介工作。
(九)市場管理科。擬定并組織實施文化、文物、體育、旅游市場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負責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市場經營行業監管,包括電子游戲、互聯網文化產品(網絡音樂娛樂、網絡演出劇(節)目、網絡表演、網絡藝術品、 網絡動漫等)、藝術品經營、互聯網上網經營服務場所和歌舞 娛樂及營業性演出相關場所(活動)等文化市場監管;藝術、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經營性游泳場館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行業監管;星級酒店、旅行社、導游等旅 游市場監管,犖頭組織協調開展民宿前期籌備指導與日常督查。監督實施文化、體育、旅游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承擔文旅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游市場監測工 作,做好市場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行業信用和質量體系建設工作,監管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 指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指導市場行業社會組織業務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做好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咨詢工作。
六、機構負責人
蔡惠瓊 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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